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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今天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采纳代表建议
2000-03-09 来源:光明日报 王 炽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李鹏委员长将于3月9日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据悉,由委员长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是采纳了代表们的建议。

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是向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全国人大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作的。1960年至196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改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报告工作。“文革”期间,国家政治生活陷于混乱,全国人大工作也处于不正常状态,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向大会报告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人大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在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恢复向大会报告工作,但仍沿用书面报告形式。自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至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直由副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今年2月21日委员长会议采纳了代表们的建议,建议由李鹏委员长向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随后,得到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同意。记者了解到,许多代表认为,这是人大工作的新气象,对于推动人大制度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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